解决“三农”面临的各种深层次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以城乡融合发展补齐“三农”短板,是新时代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强调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上述部署擘画了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和实践途径,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战略方向和行动纲领。
把握深化农村改革的历史方位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1978年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也深刻改变了中国农业农村的面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城乡收入差距和农村内部区域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显著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从我国农村改革的历程和成效来看,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就不仅带来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历史性变化,也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尤其是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性地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发展战略、举措,推动“三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二十大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举措,必须充分把握深化农村改革的历史方位,高度重视农村改革对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明确推进农村改革的战略思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农村改革应以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战略思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和把握。
一是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战略立足点,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深化了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的战略定位。这一系列政策举措顺应了新时代工农城乡关系的演变趋势,也反映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新思维。
二是着眼于“四化”同步系统整体,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决定》提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对我国长期坚持的“四化”同步战略的进一步深化。“四化”的短板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我国农村改革需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统筹“四化”系统推进、协调联动,尤其注重以新型工业化(含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分类推进农村改革。我国乡村地域辽阔,《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我国乡村大致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和“搬迁撤并类村庄”四个类别,采取有的放矢、各有侧重的方式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决定》强调,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从城乡融合的大局看,要求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提升融合发展水平;从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来看,更是要求正视不同村庄在乡村规划、建设、治理过程中的差异,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以更好更快推进农村改革与城乡融合发展。
抓牢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支点
面向未来,深化农村改革需要抓牢三大关键支点。
一是适应城乡经济社会结构变迁,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工业化、城镇化深度嵌入并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我国农村劳动力人口持续进城,农业实际经营人口持续减少,土地流转需求持续扩大,推动了农村经营形式、形态的重大变化,带来了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重大需求。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适应这一新形势新变化,以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为支点,撬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杠杆。
二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牵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目标。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要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首要一点就是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牵引,以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为支点,撬动农村发展动能,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三是以协调城乡人地关系为重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尤其是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乡村振兴与农业强国建设,需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协调城乡人地关系为重点,激活资源要素,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探索深化农村改革的创新路径
城乡融合的突破点在于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推进以城带乡,实现各类要素双向畅通流动,持续探索深化农村改革的创新路径。
推动城乡人才双向流动。首先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转移支付,稳步提高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其次要完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基本权利,确保集体收入优先用于相应农村人口权益保障,加快推进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引导金融力量惠农支农。首先要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机构联动机制,撬动金融力量按市场化原则更多向农业农村发展倾斜。其次要夯实农村金融服务基础体系。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再次要构建金融立体化惠农支农机制。推动“三农”领域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互补支农,促进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类型金融行业协同惠农,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
加快农业农村数字转型。首先要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广智慧农业、数字农业,深化农业全产业链“人工智能+”行动,扎实推动数字技术、智能技术赋能农业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促进农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融合发展。其次要加快农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提高农村数字技术普及率,强化农民数字素养与数字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数字治理领导力,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再次要推进数字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大数据中心、物联网平台、城市大脑(乡村大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推动城市数字化智能化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加快农村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推进城乡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规划、标准化建设、均等化分布和异地化办理,促进城乡公共服务的数字融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首先要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系统作用,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稳住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提升就业质量,强化扶志扶智,提升青年人力资本,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教育和职业教育。其次要加大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帮扶力度。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完善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帮扶、社会保障政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政策相协同。最后要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脱贫资产清查核算与建档立卡,探索脱贫资产盘活利用的市场化机制,完善脱贫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机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